十种必须开除的员工

  作为人力资源应该为公司着想,第一公司不能养闲人,第二要为公司储备有能力的人才,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的优秀人才。但是在企业中,开除员工是一件棘手的事情,但如果不及时处理,可能会对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。

十种必须开除的员工

以下是十种必须开除的员工类型:

  【1】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。

  【2】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员工。

  【3】严重失职,营私舞弊,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员工。

  【4】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,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,拒不改正的员工。

  【5】因员工欺诈、胁迫行为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。

  【6】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。

  【7】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,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,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员工。

  【8】不能胜任工作,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,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。

  【9】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,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,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,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。

  【10】经济性裁员时,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,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,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,可以裁减人员。

  注意,以上情况仅供参考,具体需要根据不同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判断。


上一篇: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的关系
下一篇:人力资源主管的工作内容和职责
最新资讯